沉井封底应考虑哪些因素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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封底

1、当沉井下沉到距离设计标高0.1m时应停止挖土和抽水,使其靠自重下沉至设计标高或接近设计标高,沉井下沉于设计标高,应进行沉降现测,在8小时内下沉量不大于10mm时,方可封底。排干井内积水、清除浮泥才能进行封底。

2、沉井底部采用碎石作为反滤层,总厚度为400-700,四周靠刃脚处需设置土台。反滤层厚度及锅底形状可根据施工需要调整,以保证沉井稳定。反滤层上浇筑素混凝土垫层,在刃脚下应切实填严,振捣密实。垫层混凝土强度达到50%设计强度以后方可在垫层上绑扎底板钢筋,浇筑底板混凝土。

  3、在浇捣底板封底混凝土(C25素混凝土)开始到钢筋混凝土底板浇捣并达到30%的设计强度以前,应抽掉滤鼓内积水。当底板达到100%的设计强度后,方可进行封堵滤鼓。滤鼓封堵采用C30混凝土,并宜加入适量早强剂及混凝土膨胀剂,在封堵前须抽干滤鼓内积水。

  4、取水泵房(沉井)顶板及内隔墙混凝土浇筑待顶管施工结束后进行。

  5、干封底时,应符合下列规定:

⑴沉井基底土面应全部挖至设计标高;

⑵井内积水应尽量排干;

⑶混凝土凿毛处应洗刷干净;

⑷浇筑时,应防止沉井不均匀下沉,在软土层中封底宜分格对称进行;

⑸在封底和底板混凝土未达到设计强度以前,应从封底以下的集水井中不间断地抽水。停止抽水时,应考虑沉井的抗浮稳定性,并采取相应的措施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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